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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國會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促進會成立! 期許做為產業與政府溝通的加速器

2023年5月30日

 

圖文提供/台灣國會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促進會

 

日前立法院甫三讀通過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》修正案,將文創升級為國家戰略 重點產業,立法委員林楚茵今30日在立院成立「台灣國會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促進會」,由蘇巧慧、賴品妤、邱議瑩、許智傑、張其祿、李德維等多位跨黨派立法委員 擔任副會長,並邀集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(NMEA)、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 (DMA)、台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、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等產業團體擔任 顧問。林楚茵表示,影視音產業不是單一部會的業務,希望透過一個跨黨派、跨委員 會立法委員所組成的促進會,要求政府跨部會扶植新媒體影視音發展,並向美日韓取 經,打造台流成為「MZ 世代」及數位原住民的流行語。

林楚茵指出,前三年新冠疫情逆勢帶動數位影視音產業營收的成長,全球 OTT 影 音營收在 2020 年成長 35.4%,2021 年也年增 22.8%,營收高達 791 億美元,預估 2026 年可來到破千億美元的營收。她發現,Youtube、OTT 平台上雖有追不完的美 劇、韓劇、日劇,卻是久久才有一部耳熟能詳的台劇,且台劇的消費客群大多只限縮 在國內市場,足以走上國際舞台的台劇屈指可數。林楚茵認為,台灣影視音產業具有 強大的創作能量,但政府的助力還是不夠大,應該向這些文化輸出大國取經,要有打 造台版好萊塢或台版文化內容振興院的願景。

林楚茵提到,產業變化永遠比政府的腳步來的快,傳統影視音產業轉型為新媒體 形式的過程中,常面臨跨部會的問題,傳統影視音產業原本有文化部、通傳會(NCC) 不同部門主管,但如果發展為網路影視音產業,主管機關是不是該找數位發展部?此 外,影視音作品需要借用陸海空不同場景拍攝;需要政府資助、租稅優惠來扶植;要 結合觀光發展,創造影視音觀光產業鏈;甚至可以翻譯為多國語言行銷國際市場,政 府部門應該跨部會協助產業發展,不要讓影視音產業在國際洪流中孤軍奮戰。

林楚茵表示,5月 12 日立法院剛三讀通過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》修正案, 將影視音及以台灣內容為核心發展的文創升級為「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」,並 增加租稅優惠引導民間資金及政府投資,影劇、音樂、時尚設計、廣告、平台經營等 都是受惠產業,修法後她也積極推動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促進會,期許做為產業與政府溝通的加速器,協助反映產業需求、加速相關政策制定,讓台流成為 MZ 世代的流 行語。